說明:
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28條規定略以:「六歲之學齡兒童,由戶政機關調查造冊,送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按學區分發,並由鄉、鎮(市)、區公所通知其入國民小學。公立國民小學當年度畢業生,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按學區分發入國民中學。」
二、115學年度國中新生名冊造冊對象為國小應屆畢業生(相當於102年9月2日起至103年9月1日止出生之學生);國小新生名冊造冊對象為108年9月2日起至109年9月1日止出生之學生。
三、115學年度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普通班新生入學,請期程表所列時間至本市國中小新生登記報到系統(網址:https://newstd.tn.edu.tw/)進行線上登記及報到作業。
四、各類學校登記及報到期程規劃詳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