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
轉知大陸委員會提醒各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妥適選用教學教材與輔助資源,請全體教職員工從事教學活動時特別注意,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二、依據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9 月 4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151245038 號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8 月 11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0072331 號書函)辦理。
三、宣導及辦理事項
審慎選用教材:請教師及教保人員於從事教學活動時,應審慎挑選教學教材與輔助資源,避免使用中國大陸簡體字教材或具政治意涵之歌曲。
融入在地文化:請多將本土相關素材融入日常教學與學校作息中,引導學生認識並認同在地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