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7 月 2 日編號第 279886 號教育公告。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缺額性質與名額: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
→調用教師控管缺(試教科目:數學)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二、聘期: 115 年 10 月實際到職日至 116 年 7 月 31 日(全年聘期,非全年聘期者依實際聘任情形聘任)
三、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四、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8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餘項請參閱附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