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人事及業務經費辦法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辦理。
(二)中華民國114年8月28日南市教特(二)字第1141217428號函之「臺南市視障重點學校設置實施計畫」。
二、甄選條件:
(一)符合特殊教育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
(二)品德優良、具有協助特殊學生之熱忱。
三、甄選員額:正取一名。
四、服務類別與服務時間:
(一)服務對象:國小重度視障學生。
(二)星期一~星期五, 4小時/天,依轉譯教材內容彈性調整時間。
五、聘用期間:
(一)115年8月24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聘期屆滿,教育局如有補助下年度轉譯經費,經學校考核並通過特推會,得以續聘。
六、薪資:
(一)採時薪計,每小時196元。
(二)受僱用人員須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保、離退金依核定額度內勻支。
七、報名資格:
(一)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三)有視障教材試卷相關轉譯經驗或特教服務經驗優先遴聘。
八、報名方式:
(一)請符合資格者即日起至115.08.13(星期四)下午四時前,將履歷表(含學歷與資格證件、相關服務證明等影本與履歷表)郵寄或親自送達本校輔導室辦公室(個人送件資料
恕不寄還) 。
(二)本校收到報名表件並初步審核後,將安排115.08.14(星期五)10:00進行面試,請收到通知者屆時攜帶身分證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到本校進行面談,未收到通知者即
不需面談,不另行告知。
九、注意事項:
(一)錄取者須接受學校或主管機關辦理之職前訓練。
(二)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輔導室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十、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一、地址:臺南市安平區郡平路310號(億載國小輔導室)。
十二、連絡電話:(06)2932371轉852特教組長

